“新车”、“二手车”、抑或“瑕疵车”傻傻分不清,终退一赔三

案例详情
案情简介:吴某在重庆市潼南区某名车行购买新车奥迪A6一辆,吴某的购买价格低于市场价3000元人民币。提车时,吴某检查车辆外观和证件资料后,愉快的开启的新车之旅。 驾驶至5000公里时,吴某去4S店首保,却被告知首保已经使用。
律师观点:车行侵犯了吴某的消费者知情权,出售车辆时没有如实告知车辆状况,应当退一赔三。
案件办理结果:法院最后判决退一赔三。
案情简介:吴某在重庆市潼南区某名车行购买新车奥迪A6一辆,吴某的购买价格低于市场价3000元人民币。提车时,吴某检查车辆外观和证件资料后,愉快的开启的新车之旅。 驾驶至5000公里时,吴某去4S店首保,却被告知首保已经使用。
律师观点:车行侵犯了吴某的消费者知情权,出售车辆时没有如实告知车辆状况,应当退一赔三。
案件办理结果:法院最后判决退一赔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