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
2023-10-20
介绍一下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?
《刑法》第359条规定了两个量刑范围来介绍卖淫罪:
1、一般而言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罚金;
2、对14岁以下儿童卖淫等严重情节进行多次介绍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在认定介绍卖淫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,是否认定系情节严重,关系到量刑。如果认定系情节严重,应在第二量刑范围内量刑;如果认定系情节不严重,应在量刑范围内量刑。
法律依据:
第三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
诱导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引诱14岁以下儿童卖淫者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介绍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?
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。从形式上看,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都是让别人卖淫,但两者有本质区别:
1、犯罪的对象不同。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愿意卖淫的人,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不愿意卖淫身体的人。
2、犯罪的主观意图是不同的。介绍卖淫的主观意图是联系卖淫者;强迫卖淫的主观意图是强迫他人从事卖淫活动。
3、犯罪的客观表现是不同的。介绍卖淫罪客观上表现为介绍和撮合卖淫者和嫖客;强迫卖淫罪客观上表现为强制性手段,如暴力、胁迫和虐待,使受害者被迫卖淫。
另外,如果不是故意组织别人卖淫或者不组织别人卖淫,就不构成犯罪。比如一些酒店、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,虽然他们的负责人有放松管理的行为,但只要他们没有组织别人卖淫的意图,也没有组织别人卖淫的行为,就不能认为是犯罪。